广西检察网11月25日讯(通讯员韦光辉 韦帅) 11月24日,都安县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卢锋、副检察长黄乃立、田 福、潘秀莉、党组成员、政工科长苏睿以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交流会。
交流会开始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锋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之后,院领导、中层干部相继进行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理论上有许多重大创新,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措施上有许多重大突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现实形势、未来发展和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认识和科学把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
参加交流会的同志一致认为,大家相互交流,不仅提高了思想认识,更加深刻的掌握和理解对《决定》中的一个目标、五大体系、六项任务有了清晰的的认识,在今后工作中要通过认真而深入的学习,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一定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 坚持学以致用,加强工作实践,增强法律监督实效,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全面实现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最后,检察长卢锋强调,通过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会,大家在工作中要有所创新。一是做好今年最后一个多月的各项检察工作;二是坚持积极稳妥进行检察改革,激发检察工作新活力;三是坚持以党的建设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四是对明年的工作要早准备、早谋划、早安排,为实现检察工作“上档进位 ”打下基础。
(作者单位: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