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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B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调研分析
        时间:2014-12-23  作者:温百林  新闻来源:广西检察网  【字号: | |

        B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调研分析

         

         

        【内容摘要】近年来,B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高发多发的态势,给教育系统的改革、发展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和极大的阻力, 在社会上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了达到预防和遏制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高发、易发的目的,建立健全有效防范该系统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通过对2010年至今B市检察机关查处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剖析教育系统中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教育系统 预防职务犯罪  特点  原因分析   对策

                      

        随着国家对全民教育的高度重视,逐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我国的教育事业正遇到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然而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尚不规范的情况下,一直被人们视为“一方净土”的教育系统,在寻求发展的过程中, 也受到社会上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不断渗透和冲击,教育系统已不再是人人向往的超凡脱谷的圣地,各种类型的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给教育系统的改革、发展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和极大的阻力。因此,加强对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研究,透视发案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愈显重要。笔者结合2010年至今B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通过走访B市部分区(县)学校、召开学校领导老师专题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研究分析管理制度等形式展开调研,并广泛听取办案单位意见、了解当事人思想动态,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达到预防和遏制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高发、易发的目的。

        一、B市教育系统近年来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呈高发态势,行业风险依然存在。20102013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查教育系统案件3440人,占全市检察机关立查案件总数的6.22%,与涉农惠民、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国土领域、医疗卫生、党政机关等几大重点行业(系统)一起,成为职务犯罪案件高发频发领域,且呈现不断增长、蔓延的势。从立案查处的情况看,2010年为7人,2011年为9人,2012年为11人,201313月为13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风险依然存在。

         

         

         

         

         

         

         

         
         
         

         

         

         

         

         

         

         

         

         


        (二)涉案主体多为学校领导。在立查的教育系统案件,多集中在校长、校党委书记等学校领导职务犯罪,据统计,立查的教育系统案件,校长、书记等学校“一把手”共21人,占总人数的63.7%犯罪主体从各层次管理人员向单位“一把手”集中,呈走高趋势

        (三)犯罪类型相对集中,犯罪手段呈现半公开化。多为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类罪,立查的教育系统案件涉嫌受贿、贪污及挪用公款罪的分别为23人、7人、6人,这三类案件占教育系统案件总人数的82.06%。犯罪手段主要表现在:一是利用收取或保管现金的职务之便,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二是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上帐、做假帐等手段侵吞公款;三是利用订购、采购教材、电教设备等职务便利,大肆进行权钱交易,收受商家给予的“回扣”、“感谢费”等;四是利用主管教职工工作调动、招生入学等职权,以“辛苦费”、“择校费”名义收受请托人的钱财。

        (四)作案次数多,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大多数案件均存在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跨度大,作案次数多的特点。立查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作案次数在3次以上的占90%,作案次数最多的达24次之多,作案时间跨度最长的近10年。立查的案件中,5万元以上的大案占82.5%100万元以上的有4件,涉案金额最大的达人民币282万元。

        (五)窝案、串案现象较为突出,甚至出现团伙化、集体化现象。随着学校职务犯罪的频频发生,许多学校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也逐步完善,犯罪分子往往需要相互配合和协作,经常是按业务流程,大家串通一气、合伙作案,靠利益均分的办法实现犯罪目的,因此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往往是查出一案、牵出一串、挖出一窝。从案件来源情况及实际查案情况表明,查处的教育系统案件大部分来自检察机关自行发现和群众举报,而自行发现往往是检察机关在查处一件案件后带出了一串案件。据统计,立查的案件中,窝、串案占立案总人数的81%。如S区检察院从办理原双定中学副校长卢某某收受中小学校教辅资料“回扣”一案中,发现并查处了石埠镇、金陵、双定、金陵等5名中学校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个体书商等送给的教辅资料回扣案件,涉案人员收受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8万余元。

        (六)发案环节相对集中,大多集中在跨路段择校、教辅材料购置等环节。据统计,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跨路段择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外教材教辅购置、人员工作调动以及食堂等后勤保障,占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80%以上。在基建部门,少数领导干部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通过暗箱操作从中渔利;在采购部门,个别干部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利用职权收受回扣,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招生部门,有些干部借招生之机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根据调查,全市教育系统被认为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最大风险分别为跨地段择校招生(46.31%)和学校基建维修(45.97%),其他分别为教师录用调动(39.60%)、计划外教辅材料购置(36.57%)、食堂后勤管理(33.89%)及校服采购(30.2%)。

         

         
         
         

         

         

         

         

         

         

         


        (七)主观动机受行业“潜规则”影响从被动犯罪向主动犯罪发展。从查处的案件中发现,教育后勤保障领域特别是在教育物资采购过程中,存在按交易金额给予一定比例“回扣”的“潜规则”,回扣比例大小不等,回扣金额也因供货商有所不同,如采购教材、教辅的“回扣”比例占交易金额的5%20%不等。据了解,目前教辅材料平均印张单价在1.5元以上,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教科书价格的几倍。在高定价教辅材料中,包含了大量向中间环节给予的折扣、回扣费用,回扣除部分流入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小金库”外,绝大部分都进入主管人员、采购人员的个人腰包。购置教辅材料设备得回扣、建设项目发包收“红包”,成为“潜规则”。受行业“潜规则”影响,这些回扣都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给予,犯罪分子主观动机从以往的“惧、恐、被动”向“索、迎、主动”要回扣转变

        二、B市教育系统近年来职务犯罪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

        1.涉案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忽视党性原则。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使得一部分领导干部产生困惑迷惘,随之在理想信念上出现偏差,在价值取向上出现错位,在世界观的改造上出现松懈,由“正面教员”变成了“反面教材”。面对权力可能带来的各种利益, 一些涉案人员不注重党性修养,忽视了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在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勤“攻关”下,便会难抵诱惑,丧失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良知,突破作为公民的根本底线,甚至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索取特权的资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 一些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教书育人不育己。当前,很多学校更多的是关心升学率和教师业务水平,对于教职工平时的思想道德、纪律法律教育重视不够,致使一些教育工作者思想意志薄弱,单薄的思想防线在物欲的冲击下一触即溃。从学校职务犯罪人员的调查情况看,普遍存在法律知识缺乏、违纪违法界限不清、法律意识淡薄和依法办事能力低下的问题,这往往使得他们难以正确地处理行使职权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关系,从而走向违法犯罪“法律意识淡薄”等话语常常出现在教育系统职务犯罪人员的“悔过书”中,笔者在与各学校领导座谈时也对这一现象深感忧虑。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虽然都具有高学历、高文凭,但是除了法律专业的人员,一般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导致一些涉案人员特别是学校领导干部对哪些行为不合法,并没有明确的认识。如梁某某挪用公款案,梁某某回答侦查人员问题时说到其仅知道不偷不抢不会犯法,自己管理单位这么多资金,平时挪用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只要在学校用钱的时候有钱拿出来就可以了,完全未意识到该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这足以说明一些人员法律知识、法治观念的淡薄,缺乏遵守党纪国法的观念。这些人在面对各种诱惑时,就会不自觉地偏离了法制轨道而驶入犯罪深渊。从调查统计结果看,有高达69.33%的受调查对象认为法制观念淡薄是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发生的最主要原因。

        (二)客观原因

        1.受利益驱动,见利忘义。目前,我国教育发展仍不平衡,教育仍然是稀缺资源,特别是优质的教育资源在现如今激烈的社会竞争推动下更成为炙手可热的争夺对象。在各个环节工作的人员包括教师队伍都有一定的“生杀大权”,都会产生滥用权力的可能,一旦受到利益驱动,往往容易陷入“潜规则”,不择手段借机获取不义之财。而优质教育资源消费更日益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需求。教育消费者为了趋利避害,愿意付出额外的金钱,对此进行寻租,甚至不惜采取非法手段,大肆贿买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包括教师队伍以跨路段招生权的使用为例,教育部早就于2010年下文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而择校费依然屡禁不止。有的学校在这方面却感到非常为难,有些校长在座谈时表示,有时迫于压力,不得不收取择校生。目前,在南宁普遍存在三种类型择校生:一是,一些有一定级别的领导滥用自身权力安排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非路段生进入目标学校,学校领导不得不录取,这些学生被形象地称为“字条生”;二是,一些学生家长通过非法中介机构缴纳高昂“中介费”,中介机构再通过领导的熟人取得一定级别领导信任,进而帮助学生跨路段就读,为假“字条生”;三是,毫无任何关系的家长以“捐资助学费”名义缴纳择校费产生的“择校生”。根据调查,44.3%的受调查中小学领导认为应当取消择校费。

        2 权力过于集中,权力制约失衡。从查办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看, 校长、书记等学校领导犯罪就有21人,占总人数63.7%,究其原因就在于权力过于集中而又缺乏必要的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当前校长负责制的制度下,作为学校的“一支笔”,校长、书记有较大的权力,如对其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就容易造成事实上的领导决策中的权力不均衡,权力过度集中在党政一把手或某个部门、岗位,缺乏相互制约。更为严重的是,制度的制定者既是制度的执行主体,又是制度的执行客体,这种集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一体的机制,操作中的可变因素较多,为“暗箱操作”提供了机会,为相关人员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提供了空间,直接导致了职务犯罪的发生。从调查问卷的反馈结果来看,高达85.3%的调查对象认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犯罪主体集中在领导负责人群体。

        3.监督力量不足。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基建、采购和招生等领域的活动增加、复杂性增强,这就要求B市教育系统必须配备一支具有优秀的政治素质、较高的法律修养和专业的纪检监察知识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然而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教育系统虽设有纪检部门,但仅有为数极少的两三个人,要对所管辖区域内的所有学校实施监督,恐怕难以实现。同时,一部分学校的纪检监察队伍力量配置不全或没有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导致对学校教职工特别是“一把手”及重点环节、重点部门的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足,在监察、教育、预防等方面难以有效地发挥职能,集体领导制度很容易流于形式变成“走过场”、“一言堂”。 一些重大决策的出台过程,缺乏应有的监督机制,涉及学校经济收益等敏感问题的监察乏力,一些隐患不能够在萌芽阶段被消除,部分涉案人员正是利用其熟悉的工作流程和制度上的漏洞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如采购的实际运作中,利用控制信息限制投标、暗中勾结泄露标底信息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4 制度缺位,监督的各项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调研过程中发现,B市教育系统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虽然已有相应制度,但制度较为粗放笼统,且大多停留在纸上、墙上和嘴上,缺乏操作性和实际效果,制度的落实形式也主要以学习制度文件的讲座、座谈等为主,非常单一。上级下发的执行文件,通常到了学校就被放在纪检部门,未能拿到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学习。典型例子为,市教育局在2011年就下文督促学校开展风险点自排,然而直至笔者与校长们座谈时才发现绝大多数校长甚至连风险点是什么都不知道。调查结果也显示,65.78%受调查对象表示职务犯罪预防制度执行不力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的各项措施得不到落实,形成了管理上的漏洞,加速了腐败的滋生。

        三、预防和遏制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建议

        (一)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师德师风,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首先是从思想的蜕变和堕落开始的。“德教为先,修身为本”。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是消除犯罪的思想和心理形成的重要方面,是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基础性工作。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走上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道路是其政治素质低下和世界观堕落的结果。因此,要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应从解决广大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员工的思想问题入手,确立具有符合时代精神和特征的社会心理和风尚,摒弃各种腐朽的价值观念,使之获得健康、稳定的精神动力,培养其牢固的廉洁自律意识。特别要注意利用教育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件经常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员工从中吸取教训,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增加拒腐防变能力。今年717日,B市下辖S区检察院在市检察院的协调下,组织B6城区各中小学41名校长及部分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在该区法院开展了一次职务犯罪案的庭审观摩、警示教育活动。这次活动在B市教育系统中产生了巨大反响,对B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起到了良好且显着的推动作用。在调研中,许多校长对此形式表示欢迎,希望加大此类型的宣传频率,有针对性地多组织类似活动。从调查结果来看,有91.67%的受调查对象认为完善宣传教育机制提升教育系统犯罪预防工作执行力最为有效的措施。因此,笔者建议,以此为契机突破固有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探索新的预防工作方式方法,如创新庭审观摩,研讨悔过书,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短信等多种现代化手段,走出一条多角度、全方位的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路子。教育主管部门应有意识地定期对系统内部新任领导干部和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专门培训,研究行之有效的犯罪预防模式。

        (二)建章立制健全和完善防腐制度,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制度建设及监督。”实践证明,健全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是遏制腐败和职务犯罪发生的最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领导干部的权力是否有效地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核心在于建立起让全体党员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三个机制实际上就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反腐倡廉体系的制度化标准。尤其是在那些腐败问题多发高发教育系统领域,必须尽快围绕三个机制加强制度建设。[1]

        具体到B市的实际情况,短期来看必须督促教育系统立即进行风险点自我排查和互助排查工作,必要时可由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帮助排查。检察机关应在积极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结合个案和类案,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帮助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铲除职务犯罪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并适时把结合职务犯罪案例开展的个案预防扩大到有可能发生类似情况的单位和部门,确保预防活动取得实效。

        长期来看应尽快建立检察、教育系统同步预防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管力度,同时完善内审监督机制,强化财务监督管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保证制度贯彻落实。建议将预防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内部考核考评范围,做到预防工作与正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一旦有职务犯罪发生, 取消该单位的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从而提高教职员工对预防工作的注重度。只有建立起纲纪严明并且具体细致的制度规范,持之以恒地加以贯彻,实事求是地加以完善,才能让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管理。当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进行风险点自我排查和互助排查基础上,结合个案和类案,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制定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的办法与措施,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有效做法。加强对“一把手”和重点岗位、环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措施,建立一个慎重授权、合理分权、有效制权的“三权制”,避免一人说了算,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建立制约管理办法,扩大民主监督的范围、渠道,使腐败及早发现,及时遏制。充分发挥上级纪检部门对学校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完善落实各项财经管理措施,特别是学校对外经济业务交往中,取得劳务费、服务费、好处费等属于回扣性质的钱,如实上缴财务,杜绝个人收受和隐匿回扣,严禁设立账外账,坚决取缔“小金库”。合理设置财务管理机构,严把财务用人关,经常性地进行会计法等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培养自觉抵制金钱诱惑的能力。在选任干部、派出干部和调进干部中,坚持回避和集体讨论制度,防止“买官、卖官”现象。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对执行制度规定不到位、不严格的,该教育的要教育,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分的要处分。通过制度规定的落实,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滋生和蔓延。

        (四)加强联系配合,加大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实践证明,运用法律武器是打击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要从根本上解决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问题,必须把从严从重打击职务犯罪纳入反腐败的总体格局之中,不断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教育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深入查处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充分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全力遏制该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注意打击与预防并重,建立预防犯罪的长效机制。根据教育管理的实际,将预防工作深入各个环节中,开展同步预防。当前,教育部门与检察机关要在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联系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做好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围绕教育系统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重点岗位、环节和部位,开展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做好防范。要及时对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统计数据及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出台有关规定和预防措施。建立完善“检校共建”的合作沟通制度,及早发现职务犯罪苗头,真正在基层第一线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的第一道防火墙,以遏制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彻底治理教育腐败,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附表1B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数据分析与统计

        附表2B市各城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罪名及犯罪金额统计

        附件3B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情况调查问卷

        参考文献:

        1. 施金虎着《高校职务犯罪及其预防探析》,载《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10月版。

        2. 张敬艳、晁盖着《关于检察机关侦防一体化机制的思考》,载《中国司法》,2012年第11期。

        3、《预防职务犯罪专刊》2013年第4期。

        4、《职务犯罪预防指南》2012年第4期。

        5、《预防职务犯罪学习读本》。

        附表1

        B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数据分析与统计(2012-2013年)

         

         

        按工作身份

        按政治面貌

        按性别

        按年龄

         

        校领导

        财会人员

        其他

        中共党员

        政协委员

        人大代表

        其他

        不满35

        3555

        55岁以上

        S

        6

         

        2

        6

         

        1

        2

        7

        1

        1

        7

         

        J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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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2

         

        2

         

        L

        3

         

         

        3

         

         

         

        3

         

         

        3

         

        Y

         

        3

         

        2

         

         

        1

        2

        1

        1

        2

         

        Q

        2

        2

         

        3

         

         

        1

        2

        2

         

        4

         

        A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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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1

        1

         

        W

        1

        1

         

        2

         

         

         

        1

        1

        1

        1

         

        H

        2

         

        1

        2

         

        1

        1

        1

        2

         

        3

         

        B

        2

         

         

        1

         

         

        1

        1

        1

         

        2

         

        M

        1

         

         

         

        1

         

         

        1

         

         

        1

         

        X

        1

        1

         

        2

         

         

         

        2

         

         

        2

         

        总计

        21

        9

        3

        24

        1

        2

        7

        21

        11

        4

        28

         

                                           

         

        注:S区、H县各有一人既是中共党员又是人大代表

        附表2

        B各城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罪名及犯罪金额统计

         

        县区

        罪名及犯罪金额

        S

        受贿:995183.2元(2007-2012

        贪污:97000

        挪用公款:502221.41

        私分国有资产:1196703.04元(2001-2008

        J

        受贿数额较大,从3万元到10万元人民币不等

        L

        受贿:369302.2元(2008-2012

        Y

        受贿:413000元(2010-2012

        挪用公款:100多万

        Q

        贪污:416750(2006-2008)

        合同诈骗:19300

        受贿:814130元(2006-2010

        A

        贪污:359210元(2006-2011

        挪用公款:1455475元(2006-2011

        H

        受贿:92640

        行贿:246000

        B

        受贿:105210

        M

        受贿:49000元(2004-2012

        X

        受贿:154000元(2004-2009

        W

        贪污:60000

        附件3

        B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情况调查问卷

         

         

        同志:

        您好!欢迎您参加这次问卷调查。为了深入了解和把握我市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现状,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有效预防措施,我们设计了此份调查问卷。请您对每一个问题做出认真回答。本调查问卷不需署名,答完卷后由您亲自密封,交由我单位进行统计汇总。对卷中所列问题,您可完全依据自己的理解和想法回答,请不要有任何顾虑。我们郑重承诺将会对您的身份信息及问卷内容严格保密。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合作!

         

        B市人民检察院

        B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0771—5862000

         

         

        1.您的身份是(请在符合您的情况的一项上划“√”,下同):

        A.市教育局工作人员 B.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 C.中学领导 D.小学领导 E.中学财会人员 F.小学财会人员 G.其他__________

        2.您的政治面貌是:

        A.共产党员      B.共青团员   C.民主党派     D.群众

        3.您对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评价    

        a支持    b反对    c无所谓    d开展效果不好

        4.您认为受到职务犯罪的损害是哪些(多选)     

        a国家财产  b公职人员廉洁性 c犯罪人的家庭     d犯罪者本人

        5.您对当前惩治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的评价       

        a得到遏制  b效果一般  c愈加严重     d效果不好

        6.您发现身边有涉嫌职务犯罪行为时,如何检举、举报(多选)    

        a信函    b电话   c直接举报   d不举报

        7.各类职务犯罪行为,你认为要打击的哪类职务犯罪(多选)    

        a贪污   b受贿   c行贿  d挪用公款

        8.您认为教育系统发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多选)    

        a权利缺乏监督 b 制度不健全   c打击不力 d 思想教育不够

        9.您认为如何能根治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多选)    

        a建立教育和监督的预防机制    b 预防和惩治相结合 

        c运用惩治手段                d运用预防手段

        10.从您所了解的情况来看,我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有(多选)    

        A、犯罪主体集中,主要是领导干部或某些关键岗位的负责人

        B、发案部位相对集中,主要是基建、财务、采购、后勤等部门

        C、不少都是窝案、串案,集体腐败成为职务犯罪的新特点

        D、作案手段比较高明和隐蔽,往往披上合法的外衣

        E、利用制度不健全和工作中的漏洞来犯罪

        F、基层一般管理人员犯罪增多

        G、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您认为我市教育系统发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有(多选)    

        A、学校扩招建新校区,经费和项目增多,腐败机会增加

        B、法制观念淡漠,自律意识和抵抗诱惑能力不强

        C、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心理失衡 

        D、规章制度不健全,存在管理漏洞

        E、执行规章制度不力,制度形同虚设

        F、权力过于集中,监督制约不力

        G、犯罪手段隐蔽,有效监督难

        H、其他(请注明)                  

        12.您认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措施有(多选)    

        A、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B、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清正廉洁的校园环境

        C、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   

        D、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按制度办事

        E、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创新监管方式

        F、全面推行事务公开机制,增加透明度 

        G、加强打击力度,违纪违法惩戒从严

        H、加大重点领域干部轮岗交流的力度

        I、加强与地方检察机关的合作,开展专项预防工作 

        J、其他(请注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您认为我市职务犯罪预防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多选)    

        A、表面上比较重视建章立制,但执行时流于形式 

        B、缺乏按制度办事的意识,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办

        C、有选择性地执行某些对自己有利的制度 

        D、有意不执行或变相不执行制度

        E、曲解制度原意,以扭曲的方式执行制度 

        F、对制度重视和学习不够,不知晓制度

        G、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    

        14.您认为我市职务犯罪预防制度执行不力的主要原因有(多选)    

        A、领导对制度执行重视程度不够     

        B、缺乏尊重制度的意识和良好的按制度办事的环境

        C、制度本身不科学,缺乏调研,可操作性不强 

        D、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E、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追究不力   

        F、纪检监察队伍力量薄弱,缺乏专业知识

        G、制度公开透明度不够    

        H、领导干部带头不遵守制度

        I、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                  

        15.您认为提升我市职务犯罪预防制度执行力的有效举措有(多选)    

        A、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制度本身和制度执行的宣传教育

        B、建立健全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C、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纠错追责力度

        D、深入推进各项事务公开工作,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E、领导干部要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带头抓好制度执行工作

        F、深入推动制度创新,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

        G、充分发挥高校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创新监管方式

        H、设立专门的制度制定与审核部门,加强调研,提高制度本身的科学性

        I 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                  

        16.您认为目前我市教育系统可能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方面有(请您在下一栏按风险由高到低逐次排列,若认为无风险可不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跨路段择校招生

        B.人员编制安排

        C.政府补贴或相关资金受到贪污或挪用

        D.计划外教辅材料购置 E.食堂等后勤服务

        F.校服采买购置

        G.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17.(此问由中小学领导填写,其他调查对象可不填)近一学年向您要求跨路段进行择校安排学生的领导是否有(是 / 否),大概多少人(       ),最高级别为(     

        18. (此问由中小学领导填写,其他调查对象可不填)近一学年您所在学校提供的调剂名额为(       ),总共收取相应捐资助学费用大概数额为(          

        19. 您认为择校费如何收取和使用较为合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重点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请在ABCDE中选择一项填写在空格处,注意不要遗漏)

        序号

        重点制度

        建设情况

        执行情况

         

        A、比较健全且具有可操作性

        B、有制度但可操作性不强

        C、尚不够健全,还需进一步完善

        D、很不健全,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加以建立

        E、不了解

        A、得到较好执行

        B、基本得到执行

        C、执行情况一般

        D、基本没有得到执行

        E、不了解

        1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2

        干部管理制度

         

         

        3

        人事管理制度

         

         

        4

        财务管理制度

         

         

        5

        基建管理制度

         

         

        6

        采购管理制度

         

         

        7

        学术科研管理制度

         

         

        8

        后勤管理制度

         

         

        9

        校办企业管理制度

         

         

        10

        违纪责任追究制度

         

         

         

        本问卷到此结束,谢谢!

        问卷填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载自《新华每日电讯》第73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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