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14日讯(通讯员 黄曼丽)危房改造补偿是国家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其他贫困户在实施危房改造时给予补贴的一项惠民政策。在发放危房改造补偿款过程中,存在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要财物的犯罪行为,此类案件涉及广大农民群众,覆盖面广,社会影响恶劣。
2014年以来,右江区检察院依法打击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职务犯罪,把查办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职务犯罪作为一个工作重点,保障了国家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目前立案侦查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案件侦查终结后提起公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中,分别查处了卢某、谭某、黄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或骗取危房改造案件。卢某原担任右江区那等村村委主任,协助政府从事危房改造工作中,明知本人及其弟卢某某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其本人和弟弟的申报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4800元,用于个人开支。谭某某系右江区大楞平慢村村委副主任,在负责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不但侵吞危房改造户补助18000元,还收受危房改造户给予的“辛苦费”共计21800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既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阻碍了国家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该院将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各种侵害民生民利的涉农职务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作者单位: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