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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江区检察院惩防并举确保涉农惠民资金安全
        时间:2015-10-13  作者:黄曼丽  新闻来源:广西检察网  【字号: | |

         

        近年来,乡镇农村的可支配资金大幅增加,村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法犯罪现象频发,严重破农村和谐稳定。右江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涉农资金管理等领域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一、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锁定查办重点,积极查办案件。我院及时开展查办村级干部违法违纪和涉农惠农领域的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查办村级干部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积极查找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围绕重点领域和环节,优先查办虚报冒领涉农涉林补贴、土地征用补偿款等案件,有力惩治和震慑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2011年以来,共查办村组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216人,其中,犯罪主体为村、社区“两委”人员的有8人。先后查办了原右江区百城街道办事处利元村那东屯四组组长陆桂华等7人贪污案、右江区大湾村党支部书记黄杰某贪污案、右江区龙景街道江凤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民委主任黄一某等人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窝案、右江区阳圩镇那等村村民委会主任卢远发贪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右江区大楞乡平慢村委副主任谭善根贪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其中黄杰某贪污案涉案金额最大,黄杰某在担任龙景街道办事处大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期间,参加龙景街道办事处大湾村沙洲屯和大湾屯的那吉航运枢纽工程征地补漏工作以及与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工作。虚列村民的土地征用面积骗取征地补偿款,虚列重报土地面积共计33.23亩,并将虚列土地获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54万余元占为己有。黄一某等四人挪用集体征地拆迁补偿款,涉案数额高达31万。卢远发在担任阳圩镇那等村村民委会主任,协助阳圩镇人民政府从事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伪造申报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4800元,用于个人开支。

         

        二是坚持“零容忍”态度, 挖根溯源,拓宽案源。我院还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分析”措施,结合办案情况,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并在此基础之上准确把握该类案件特点及规律,从而进一步深挖案件线索,不断扩大战果。如,通过上述黄杰某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一案,挖出右江区国土局黄家某玩忽职守案。通过胡中华挪用集体征地拆迁补偿款案件,挖出黄一某等人挪用集体征地拆迁补偿款等案件。

         

        二、注重机制创新,打防结合

         

        一是在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预防工作。以打击促预防,以预防促稳定,积极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找出职务犯罪的诱因及制度管理方面的漏洞,依法向发案单位及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如我院《右江区征地拆迁环节村、社区“两委”人员职务犯罪分析》报告和检察建议的提出和落实,促进了发案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和人事管理,也引起了右江区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全区村组干部进行廉洁教育培训,健全责任落实、民主管理、村帐管理、监督处置等机制。

         

        二是开展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行动,确保涉农资金落到实处。为使国家惠农支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农民群众按时足额领到涉农资金,我院结合本地实际,在辖区开展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行动,坚决打击和防治涉农惠民领域的犯罪活动,保障涉农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我院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协调解决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围绕惠农补贴、农村义务教育、征地补偿、农村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开展个案预防;围绕财政、民政、林业、农业、水产畜牧等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开展系统预防;围绕涉农资金的申报、管理、发放、使用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预防。在专项行动中发现和解决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在各乡镇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专题宣传活动,在城区及乡镇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条幅,开展定点宣传,增强有关部门配合专项检查的自觉性,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专项预防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送法进村,以案释法。近年来,我院先后到龙川、四塘、阳圩、汪甸、永乐、大楞等乡镇的村级组织举办警示教育讲座,用实际行动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乡村”。为了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我院精心选取发生在本地的村组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将村组干部多发易发的职务犯罪罪名及其犯罪构成、表现形式、立案标准等内容融入案例当中,通过讲故事的方式向与会人员普及职务犯罪相关知识,摆脱了警示教育讲座简单说教的方式,达到了以案释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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