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今年4月23日中越两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签署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合作谅解备忘录》相关规定,在凭祥口岸向越方移交一起刑事案件的刑事司法协助材料。(邓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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