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长1米、宽0.25米的木板凳当审判台,配上几把塑料椅,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审判席就这样搭在了刑事被告人梁某某家的庭院中。这是广西玉林市福绵区检察院检察官与福绵区法院法官于2月28日对梁某某涉嫌开设赌场一案开庭审理的庭审现场。
“我知道我先前做错了,法官、检察官还体恤我身体不好,把庭审搬到我家,非常感谢你们。”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后,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在懊悔地低下头的同时,对检察院、法院柔性执法表示感谢。原来,2015年11月底至2015年12月11日,梁某某因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开设赌场而被依法逮捕,后因身体病情恶化,需要动手术,办案机关对其取保候审。梁某某术后恢复良好,法院、检察院两家经细心研究,考虑到被告人身体欠佳,为了最大限度地照顾被告人,决定于2017年2月28日在被告人家里搭建临时审判席开庭审理,既依法审理案件,又给予被告人人性化的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韦晓兰 邓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