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防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
案件回顾:9月14日,居住在防城港市防城区的购毒人员严某某向在梧州市的陈某某提出购买“神仙水”和“冰毒”。陈某某为了非法获取利益,购回“神仙水”打算转卖给严某某。9月15日,陈某某在梧州市准备与严某某进行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安机关在其驾驶的车辆中搜出33包毒品“神仙水”(粉末),总净重30.87克。经鉴定,从上述查获的物品中均检测出MDMA成分。
敲重点:本案中的“神仙水”可不是女生们平时使用的护肤品神仙水哦,它是一种毒品,主要成分是γ-羟丁酸。在本案查获的“神仙水”并没有检测出γ-羟丁酸,而是MDMA。MDMA,别名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俗称“摇头丸”,“迷魂药”)是一种很危险的精神药物。含有MDMA成分的毒品,有兴奋和致幻的作用,具有很强的精神依赖性,上瘾后难以戒断,大量吸食可引起中毒,长期滥用可导致精神障碍。MDMA与γ-羟丁酸、氯胺酮一起并称为三大“迷奸药”。
检察官提醒:出门在外,谨慎出入治安复杂场所,对包装陌生、打开过的饮料、零食等食品提高警惕,远离毒品危害。(防城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