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防城港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宣传、解读、落实,通过制作“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问答手册、手机彩铃、汇编学习资料、警示案例、定期公布通报等方式,组织全体检察干警深入学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特别是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专门召开全市检察机关顽瘴痼疾整治政策解读会,就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填什么、怎么填、谁要填、不填有什么后果等问题,结合具体案事例逐一进行政策讲解,积极引导检察干警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全面掌握记录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予以公布:
今年1月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163件,其中市院班子成员系统填报16件,占总数9.81%。以电话方式有94件,占总数51.09%;来信方式为3件,占总数1.63%;来人方式为35件,占总数19.02%;短信方式7件,占3.8%;微信方式30件,占总数16.3%;转递材料方式3件,占总数1.63%,其他方式12件,占总数6.52%(1件报告可能存在多种方式的过问、干预情形,故该统计基数大于报告件数)。行为情形是反映情况的有39件,占总数23.93%,过问了解110件,占总数67.48%;干预6件,占总数3.68%,插手1件,占总数0.62%,相关接触交往7件,占总数4.29%。在与填报人的关系中,是有关领导的13件,占总数7.97%;熟人的有33件,占总数20.25%;是亲友关系的有10件,占总数6.13%;是同学关系的有7件,占总数4.29%;是同事关系的有17件,占总数10.43%;是战友关系的有1件,占总数0.62%;其他关系的82件,占总数50.31%。2021年度,市检察院所办案件中,尚未发现领导干部对具体案件打过招呼和做过指示,各业务部门没有出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
下一步,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将坚持凡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件件事事登记、报告,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自觉养成逢问必录、应报尽报的工作习惯,并通过社会各界监督,向社会传递广大检察干警遵纪守法、坚守底线的良好形象。(检务督察部)